國小補校學生,如缺課時數超過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應予退學。
根據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22條,如果國小補校學生的缺課時數超過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則應予退學。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教育部 (2016)。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取自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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