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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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第9條,高爾夫球場在完成興建後,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給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申請開放使用。這些文件包括:公司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球場完成圖說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的雜項工程使用執照影本、球場所需用水的水權狀或臨時用水執照等證明文件影本、球場管理規章(包括開放供大眾使用的規定)、以及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所需的文件。 根據法規,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受理申請資料後,將函送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勘查。經過審查並同意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會給予開放使用的許可。
- 法人名詞
- 使用執照名詞
- 核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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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