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奧運運動團體執行年度經費辦理採購事項,應本公平、公正及公開之原則。其有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情形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根據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經費補助及輔導考核辦法第 15 條,亞奧運運動團體在執行年度經費辦理採購事項時,應遵守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如果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條中所規定的情形,則應按照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經費補助及輔導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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