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本會核定補助器材設備(資本門)者,應比照第八條第三款第一目規定辦理,並於採購驗收程序完成後,檢具驗收紀錄、契約書及原始憑證辦理核銷。
根據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經費補助及輔導考核辦法第 21 條,如果獲得補助的器材設備是屬於資本門,則補助受益人在完成採購驗收程序之後,需要提交驗收紀錄、契約書和原始憑證進行核銷。 相關範例:例如,如果某個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申請補助來購買場地設備,應該在完成採購驗收程序並確認器材正確交付後,提供該器材的驗收紀錄、契約書和原始憑證,以便進行核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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