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國民體育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條是根據國民體育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所制定的。 根據國民體育法第十條第二項,國家應推動並發展優良之體育事業,並透過運動競賽等方式培養國民體格、精神及道德等方面之素質。因此,根據這個法律規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被制定出來,以確保救生員的資格及能力達到一定的標準,以提供高品質的救生服務。 我無法提供具體參考資料,因為問題中並未提供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條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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