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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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大學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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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第十七條第四項條文
- 大學法 第 1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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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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