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之離婚配偶有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喪失第八十三條所定分配該教職員退休金權利。
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5條,教職員的離婚配偶如果符合第75條第1項所定的情形,則會失去享有第83條所定的分配教職員退休金的權利。 範例: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教職員的配偶在婚姻期間有重大過失,例如出軌或家暴等情形,根據第75條第1項的規定,這位教職員的配偶將會失去分配該教職員退休金的權利。
教職員之離婚配偶有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喪失第八十三條所定分配該教職員退休金權利。
立法理由照時代力量黨團及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照時代力量黨團及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