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該條第2項第4款規定,教職員如欲獲得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證明,必須自願退休並提供相關證件和醫療資料給予服務學校。服務學校將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的規定,將這些文件轉交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的專業醫院進行個別化專業評估。評估結果若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4條第1項的終身無工作能力情形之一,則由服務學校認定並執行相關資遣撫卹措施。 參考資料: -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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