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亡故退休教職員之大陸地區遺族得請領服務學校未具領之三個基數遺屬一次金及餘額,包括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計算應補發之退休金餘額、服務學校未具領之三個基數之遺屬一次金及學校辦理喪葬事宜所剩遺屬一次金之餘額。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63條規定,根據本條例第47條第3項的規定,大陸地區遺族可申請領取未領取的三個基數遺屬一次金及餘額。此項包括根據本條例第44條計算應補發的退休金餘額、未領取的三個基數遺屬一次金,以及由學校處理喪葬事宜所剩餘的遺屬一次金餘額。 參考資料: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63條(修正日期: 200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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