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設計圖說應收費用,由本中心就該型號儀器試製時所耗工料費、機具折舊費、專門技術引進費及專利讓與補償金等,予以核算後,以單一總價通知照付。
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第13條明確指出,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在提設計圖說時,應收費用包括該型號儀器試製所耗的工料費、機具折舊費、專門技術引進費以及專利讓與補償金等項目。這些費用經核算後,以單一總價通知支付。 參考資料: 《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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