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方式分為左列三種: 一、成品之提供使用。 二、成品設計圖說之提供及解說。 三、生產技術資料之提供及技術指導。
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第3條,推廣方式分為三種。第一種方式是提供成品的使用,即將已研製完成的產品提供給使用者使用。第二種方式是提供成品設計圖說並進行解說,可以將已研製完成的產品的設計圖說提供給使用者並解釋其用途和特點。第三種方式是提供生產技術資料並進行技術指導,可以將完成的研發成果所涉及的相關生產技術資料提供給使用者並給予相應的技術指導。這些推廣方式的目的是將研製成果適當地推廣給相關使用者,以便他們能夠正確使用產品或應用相關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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