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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資料科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非常上訴要旨之緝錄。 二、關於卷證之編檔及保管。 三、關於辦案資料之蒐集及保管。 四、關於圖書報刊之徵集及保管。 五、其他有關資料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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