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法醫師法第38條,違反第七條的規定者,將被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根據這個法條,如果一位法醫師違反了第七條的規定,他們可能會受到罰款的處罰。然而,沒有提供具體的案例或參考資料來支持這個法條的解釋。
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違反使用法醫師或專科法醫師名稱之處罰。
違反使用法醫師或專科法醫師名稱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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