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卷宗及證物開示及收費規則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檢察官許可收容於矯正機關之被告檢閱卷證原本者,書記官應製發提還押押票交與法警提解被告到檢察署檢閱及解還,且法警應全程戒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