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考资料,监狱行刑法施行细则第19条规定了違禁物品的定义及管理规范。根据该条规定,違禁物品是指在监狱中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品。监督机关可以考虑秩序、安全和管理等因素来确定違禁物品的种类和管制规范。监狱应以适当方式公开違禁物品及其管理规范,以使受刑人、监狱人员和其他准许进入戒護区的人员了解。具体的違禁物品和管理规范可以参考法務部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及通告。由于上述文本没有提及具体的違禁物品和管理规范,根据文本提供的信息,无法进一步提供具体的解释或举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