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 4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看守所釋放被告時,應確實核對簽發釋放通知書之法官或檢察官簽名或印鑑,如有辨識不清者,得送回補正。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4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