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規則 第 5 條
快速跳轉
監獄應依受刑人之意願,於受刑人進入刑場執行前,在合理範圍內為其舉行宗教儀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執行死刑規則第5條規定,監獄在受刑人進入刑場執行前,應根據受刑人的意願,安排適當的宗教師為其舉行宗教儀式。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受刑人在執行死刑之前能夠得到宗教上的安慰和支持。
- 受刑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執行死刑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