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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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之權益保障,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相同或更有利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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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條的規定,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應依照該法的規定進行。不過,如果其他法律中有相同或更有利的規定,則應從該規定中適用。這表示在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方面,如果其他法律中有更優惠的規定,則應該優先考慮該法律中的規定。例如,如果其他法律中有針對特定類型的犯罪被害情況提供更全面的保護措施,則應根據該法律的規定來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
立法沿革 2 版
(0870505 制定)
犯罪被害人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120107 全文修正)
犯罪被害人之權益保障,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相同或更有利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 犯罪被害人名詞
(0870505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120107 全文修正)
犯罪被害人之權益保障,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相同或更有利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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