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定個人資料檔案,包括備份檔案。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5條,該條款規定個人資料檔案包括備份檔案。這表示在個人資料的保護範疇中,除了原本的資料檔案外,還包括備份檔案。因此,當個人資料被蒐集、處理或利用時,不僅要注意正式的資料檔案,還必須遵守有關備份檔案的相關規定和限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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