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置主任技術員,其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据電業法第58条的规定,发电业和输配电业应当设立主任技术员,并且其资格由中央主管机关确定。具体关于主任技术员的资格要求和审查程序需参考中央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電業自籌備開始時起,應按其等級,於左列期間內開始供電。 一級二級電業:三年。 三級四級電業:二年。 因特別障礙,不能依前項規定開始供電者,應詳敘理由,聲請中央主管機關酌予延期。
電業自籌備開始起,應按其等級,於左列期間內開始供電: 一級二級電業三年。 三級四級電業二年。 因特別障礙不能依前項規定開始供電者,應詳敘理由,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酌予延期。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置主任技術員,其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本條酌作文字修正,電業明定為發電業及輸配電業。
電業自籌備開始時起,應按其等級,於左列期間內開始供電。 一級二級電業:三年。 三級四級電業:二年。 因特別障礙,不能依前項規定開始供電者,應詳敘理由,聲請中央主管機關酌予延期。
電業自籌備開始起,應按其等級,於左列期間內開始供電: 一級二級電業三年。 三級四級電業二年。 因特別障礙不能依前項規定開始供電者,應詳敘理由,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酌予延期。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本條酌作文字修正,電業明定為發電業及輸配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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