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第三款事業計畫,應就下列事項分別表明之: 一、用地變更規劃之事由。 二、用地變更規劃後之用途。 三、用地變更規劃之位置、範圍及其面積。 四、用地變更規劃後對該地區或該產業園區價值提升之貢獻。 五、土地、建築物使用計畫及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規定興闢之公共設施及綠帶之土地取得、設置與管理維護計畫。 六、細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配置、建築物內部佈置、交通及停車規劃,並檢附變更前、後基地平面配置圖。 七、變更規劃之影響報告及改善計畫,包括交通、停車、用水、用電、景觀、水污染、空氣污染、噪音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廢棄物處理。 八、財務計畫,包括開發資金來源、運用、償還及成本估計。 九、預計開發進度,包括預定開始、完成時間及分期進度表。 十、預期效益,以達成所提規劃目標之程度表示。
根據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19條的規定,事業計畫應針對以下事項進行說明: 1. 用地變更規劃的原因。 舉例:若一家公司原本計畫在產業園區建設辦公大樓,但後來由於業務擴大,需要增加廠房,因此申請將部分用地從商業用途轉變為工業用途。 2. 用地變更規劃後的用途。 舉例:在前述的案例中,該公司希望將原本的商業用地轉變為工業用地,用作廠房和生產設施。 3. 用地變更規劃的位置、範圍和面積。 舉例:如果該公司計劃變更的用地位於產業園區內特定的地段,面積為1000平方公尺。 4. 用地變更規劃後對該地區或產業園區提升價值的貢獻。 舉例:該公司的用地變更可能為產業園區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和經濟效益,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 5. 土地、建築物使用計畫及相關公共設施和綠帶的取得、設置和管理維護計畫。 舉例:該公司需制定相應的計畫,包括土地和建築物使用的規劃,以及公共設施和綠帶的建設和管理。 6. 細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配置、建築物內部佈置、交通和停車規劃,並附上變更前後的基地平面配置圖。 舉例:該公司需詳細描述土地的使用配置,例如廠房的佈置和道路和停車場的設計,並附上相應的平面圖。 7. 用地變更規劃的影響報告和改善計畫,包括交通、停車、用水、用電、景觀、水污染、空氣污染、噪音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廢棄物處理。 舉例:該公司需評估用地變更對環境的影響,例如交通壅塞、噪音和廢棄物處理等,並提出改善計畫。 8. 財務計畫,包括開發資金來源、運用、償還和成本估計。 舉例:該公司需制定相關的財務計畫,包括開發資金的來源和運用,以及預估的成本和償還計劃。 9. 預計開發進度,包括預定開始、完成時間和分期進度表。 舉例:該公司需制定開發的時間表,明確開始和完成的日期,並提供相應的分期進度表。 10. 預期效益,以達成所提出的規劃目標程度來表示。 舉例:該公司需評估預期的效益,例如就業增加和經濟貢獻,以確保用地變更能夠達到所設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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