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土地強制拍賣,應以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為拍賣最低價額。
根據《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第34條,閒置土地的強制拍賣應以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為拍賣的最低價格。這意味著,在進行閒置土地的強制拍賣時,需要先進行市價的查估,並以查估的結果作為拍賣的最低價格,確保拍賣價格合理。具體的查估和拍賣程序可參考《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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