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7-1 條
- 1.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之表演,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 2.表演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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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7條之1規定,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的表演,以獨立著作保護,且此保護不影響原著作的著作權。
Q · 翻唱別人的歌、演別人的劇本,自己有著作權嗎?
依著作權法第7條之1,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的表演,以獨立著作保護。也就是說,就算歌、劇本、樂曲不是你寫的,你的演唱、演技、演奏等「詮釋方式」本身就是受保護的表演著作。別人未經同意把你的翻唱影片拿去商業利用,你可以主張權利。同條第二項並明定,這種保護不影響原著作的著作權,兩者獨立並存。
白話解讀
很多人以為歌手唱別人的歌、演員演舞台劇,只是「執行」而已,沒有自己的權利。錯了。你的詮釋方式本身就是創作。同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鄧麗君唱和王菲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藝術品;同一段莎士比亞台詞,不同演員演出來產生的情感衝擊不同。這條法律把表演人的詮釋當成獨立著作來保護,叫「表演著作」。所以酒吧用你翻唱影片當宣傳沒付你錢,你可以告;Podcast 節目擷取你朗讀作品片段不標示,你也可以告。你不需要是原創者,你的表演本身就受保護。甚至歌仔戲、原住民祭歌這種「民俗創作」(沒有特定作者)的表演,同樣適用。表演人的勞動終於在法律上被看見了。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7條之1是表演著作的保護依據,將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的詮釋(如演唱、演技、演奏、朗讀)以獨立著作加以保護,並明定此保護與原著作之著作權各自獨立、互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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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歌手翻唱別人的歌被平台下架,歌手自己還有權利嗎?▾
有。平台下架通常是因為翻唱沒取得原作者授權(重製權),這是歌手要解決的責任,但不影響歌手對翻唱錄音本身的表演著作權。若有他人盜用歌手的翻唱版本,歌手仍可主張權利。想商業發行翻唱,建議先透過MÜST或向原作者取得授權,表演著作權的基礎才會乾淨、能完整行使。
Q2我在街上唱 busking 被人錄影放上 TikTok,這樣算侵權嗎?▾
要看使用方式。純粹個人分享、沒有營利也沒造成經濟損失,可能屬合理使用;但若對方靠影片吸粉、接業配、商業變現,你可主張表演著作權要求分潤或下架。公開場所表演不等於放棄著作權,但主張權利需要明確紀錄時間、地點與有無禁止錄影聲明等前置條件。
Q3著作權法第7條之1是什麼?▾
把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的詮釋當成獨立著作保護的條文,翻唱、演戲、演奏、朗讀都受保護。
Q4表演著作是什麼?▾
表演人以演技、歌唱、演奏、朗讀等方法詮釋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所形成的獨立著作。
Q5什麼是民俗創作?▾
無特定作者、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如歌仔戲曲目、原住民祭歌;本身無著作權,但表演人的詮釋受保護。
Q6表演著作和原著作的著作權差在哪?▾
原著作是創作內容本身(詞曲、劇本),表演著作是詮釋方式,兩者各自獨立並存、互不影響。
Q7翻唱影片被盜用怎麼主張權利?▾
蒐集商業利用證據 → 整理原始錄音作為權利來源 → 寄存證信函主張表演著作權 → 協商或訴訟。
Q8表演著作侵權可以求償多少?▾
依實際損害或對方利得計算,無法證明時可請求法院酌定;併注意第89-1條的2年/10年時效。
Q9如何證明這個表演是我做的?▾
在錄製開頭結尾標示表演人與日期、保留原始母檔與發佈紀錄,建立完整證據鏈。
Q10街頭 busking 被錄影上傳怎麼辦?▾
先判斷對方是否商業利用;若有變現,蒐證並主張表演著作權要求分潤或下架。
Q11表演著作權 vs 錄音著作權差在哪?▾
表演著作權屬表演人(演唱動作本身),錄音著作權屬錄音製作人(聲音固著物),權利人常常不同。
Q12沒取得原曲授權的翻唱,還有表演著作權嗎?▾
有。翻唱是否侵害原曲是一個責任,你對自己翻唱表演的著作權是另一個獨立權利。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performance | original_work | sound_recording |
|---|---|---|---|
| 保護客體 | 表演人的詮釋(演唱/演技/演奏) | 創作內容本身(詞曲/劇本) | 聲音的固著物(錄音) |
| 權利人 | 表演人 | 原著作人 | 錄音著作之著作人(常為唱片公司) |
| 改作權 | 不適用(第28條但書) | 有 | 有 |
| 保護期間 | 公開發表後50年 | 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後50年 | 公開發表後50年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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