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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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例如各人創作不能分離利用的電影著作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