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14

快速跳轉

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自收受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核定發還之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調解書送達當事人;或自收受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未予核定理由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該理由轉知當事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14條,當法院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二項核定並發還調解書時,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在收到調解書後十五日內將其送達給當事人。而如果法院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未予核定並發還調解書時,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在收到未予核定理由通知後十五日內將該理由轉知給當事人。 根據教師法第19條,教師於教學與輔導期間,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師德守則之行為。 二、侵害學生身體、精神或財產上之權益。 三、傳授錯誤之知識或技能。 四、玩忽職守,怠忽教學。 五、利用職務之便利,虐待學生。 六、貪圖不正當之私利。 七、有刑事倫理之過失行為。 八、與學生建立不正常之關係。 九、妨礙學生之智育、德育、體育、美育、群育及生活輔導。 十、違背教育行政機關之指導及協助。 根據以上的法規敍述,教師在教學與輔導期間有一定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包括遵守師德守則、保護學生的權益、提供正確的知識與技能、誠實地履行職務、禁止虐待學生、不得為個人私利而行動、遵守刑事倫理、不建立不正常的關係、不妨礙學生的各個發展層面以及遵守教育行政機關的指導與協助。 根據教育部公告「教育人員性別平等專業發展課程實施辦法」之第10條,所有專業發展課程之內容,以性別平等知識與議題為主,例如性別意識、性別平等法律規定、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騷擾等相關領域之包容性知識,以及性別平等教育策略、實務經驗、教材資源之供應等內容。 根據以上的法規敍述,教育人員在進行性別平等專業發展課程時,課程內容應以性別平等知識與議題為主,包括性別意識、性別平等法律規定、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騷擾等相關領域的包容性知識,以及性別平等教育策略、實務經驗和教材資源的供應。 「不當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規定,受害人不得因行使其法律上之權益而受到不當待遇。不當待遇包括惡意傳言、鄙視與辱罵。 根據以上的法規敍述,根據不當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受害人在行使其法律上的權益時,不得遭受不當待遇,其中不當待遇包括惡意傳言、鄙視與辱罵。 兒童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在實施本法之各項業務中,以利於兒童之最大福祉為最高原則,兒童在法律和社會上所保障的權益,不得為他人或其他利益所剝奪。 根據以上的法規敍述,根據兒童權益保障法第15條,在實施法律的各項業務中,以兒童的最大福祉為最高原則,兒童在法律和社會上所享有的權益不得被他人或其他利益剝奪。 著作權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合理使用著作之行為,不需經著作權人之許諾,但合理使用之範圍,不得損害著作之正常利用,並不得不尊重合理使用之方式。 根據以上的法規敍述,根據著作權法第29條第1項,對於著作的合理使用行為,不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合理使用的範圍不得損害著作的正常利用,並且必須尊重合理使用的方式。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具體適用時應參考最新相關法規以及具體個案的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 14 條規定:「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自收受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核定發還之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調解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