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公會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問題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與"專利師法第34條"有關的法條或相關案例。我不知道這個條文的具體內容與解釋。
專利師公會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參考物理治療師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明定專利師公會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而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處以罰鍰,俾維護專利師之工作權。
參考物理治療師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明定專利師公會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而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處以罰鍰,俾維護專利師之工作權。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