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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100 條(資本總額)

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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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100 條規定有限公司資本三大原則:全體股東一次繳足、不得分期、不得對外招募。

Q · 開有限公司可以分期繳款或對外募資嗎?

依公司法第 100 條,有限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一次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設立登記前所有出資必須全部到位,會計師查核簽證會核對;事業擴張需要外部資金時,只能讓投資人成為新股東(需股東過半數同意),無法像股份有限公司那樣公開募資。這個限制決定了有限公司只適合小團隊、封閉經營。

白話解讀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分期繳股款,可以向外公開募資。有限公司?一毛錢都不行。這條只有一句話,但它畫出了有限公司最根本的財務界線:資本總額必須由全體股東一次繳足,不能分期,不能向外招募。這代表什麼?第一,你開有限公司之前,錢必須全部到位。第二,有限公司天生就不能對外募資,想要外部投資人進來,你只能增資讓新人加入成為股東,不能像股份有限公司那樣發行新股賣給大眾。這條看似單純的規定,實際上決定了有限公司的天花板:它適合小團隊、封閉式經營,不適合需要大量外部資金的事業。很多人在公司做大之後才發現這個限制,被迫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早知道一開始就選對組織型態。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100 條為有限公司資本制度的根本條文,確立「全額繳足、不得分期、不得外募」三大原則:資本總額必須在設立登記前由全體股東一次性繳清,禁止分期出資,且整個存續期間皆不得對不特定大眾公開招募股本,是大陸法系國家對封閉式有限責任公司資本封閉性的典型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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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限公司資本額最低要多少?

目前沒有法定最低資本額限制。原本第 100 條第二項有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最低資本額,但民國 98 年修法時已刪除。理論上可以用一元設立有限公司。但實務上會計師簽證會看資本額是否足以支應開辦成本。內行人提示:資本額太低會影響銀行開戶與商業信用,多數銀行對資本額低於五十萬的公司開戶審核特別嚴格。

Q2有限公司想增資怎麼做?

有限公司增資需要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第 106 條第 1 項)。增資的錢可以由現有股東追加,也可以引進新股東,但引進新股東同樣需要股東過半數同意。注意這跟「向外招募」不同:向外招募指對不特定大眾公開銷售股份,這是有限公司絕對禁止。內行人提示:如果有股東不同意增資也不同意引進新人,公司成長就被卡死,所以在公司章程裡預先約定增資的決議門檻和程序,比事後吵架有效得多。

Q3公司法第 100 條規定什麼?

依公司法第 100 條,有限公司資本總額必須由全體股東一次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確立有限公司資本三大原則:全額繳足、不得分期、不得對外公開募資。這決定了有限公司天生只適合封閉式小團隊經營,不適合規劃外部融資的事業。內行人提示:違反全額繳足的「資本不實」是刑事責任(公司法第 9 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花錢就能了事的行政罰鍰。

Q4公司法第 100 條是什麼?

確立有限公司資本三原則:全體股東一次繳足、不得分期、不得對外招募,是有限公司封閉式經營的法律基礎。

Q5有限公司資本額最低限制是多少?

目前無法定最低資本額(民國 98 年已刪除第二項授權),但實務上會計師簽證會檢視是否足以支應開辦成本。

Q6什麼叫不得分期繳款?

全體股東的出資必須在設立登記前一次性全部到位,禁止「先繳一部分,後續再補」的安排,會計師查核會比對銀行流水。

Q7什麼叫不得向外招募?

禁止向不特定多數人公開銷售股份或募集出資,即使透過私下管道但向不特定人接觸亦屬之,只能讓特定新股東加入。

Q8有限公司資本怎麼繳?

全體股東匯入公司籌備帳戶 → 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設立登記表附查核報告 → 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Q9設立有限公司資本繳付要多少錢?

資本本身無下限,但會計師查核簽證費約 8,000-30,000 元、登記費 0.1%(最低 1,000 元)、印章及其他規費約 5,000 元。

Q10想對外募資該怎麼辦?

依公司法第 106 條第 3 項及第 107 條,召集股東會做變更組織決議(須全體股東同意),完成變更登記後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公開募資。

Q11有限公司 vs 股份有限公司,差別在哪?

資本繳付(一次全繳 vs 分次發行)、對外募資(禁止 vs 允許)、股權轉讓(需同意 vs 自由)、適合對象(封閉小團隊 vs 規劃融資/上市)。

Q12有限公司 vs 中國有限責任公司,資本制度差在哪?

台灣強制一次繳足,中國 2024 新公司法採認繳出資制(5 年內繳足)。中國較具融資彈性,台灣較重資本確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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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繳付全體股東一次繳足得分次發行新股
對外募資禁止公開發行可向不特定人募集
最低資本無法定下限無法定下限(公開發行另有規定)
股權轉讓需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第 111 條)原則自由轉讓
增資程序股東過半數同意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
適合對象封閉式家族 / 小團隊事業需外部資金、規劃上市 / 上櫃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578 条(合同会社設立時の出資全額履行)+ 第 27 条(株式会社の発起人出資)
🇰🇷 韓國상법 제543조 이하(유한회사 설립 자본)+ 제287조의2 이하(유한책임회사)
🇨🇳 中國公司法第 47 條(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制 5 年內繳足)+ 第 26 條(註冊資本登記)
🇩🇪 德國GmbHG § 5(Stammkapital,最低 25,000 €)+ § 7 Abs. 2(登記前至少繳付 1/4 且不低於 12,500 €)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223-2(SARL 資本自由)+ L223-7(現金出資登記時繳 1/5,五年內繳足)
🇺🇸 美國Delaware LLC Act § 18-501(capital contributions,無最低資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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