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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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電子遊戲場業,指設置電子遊戲機供不特定人益智娛樂之營利事業。
深度解讀
根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3條之規定,所謂電子遊戲場業乃是指設置電子遊戲機供不特定人益智娛樂之營利事業。根據該條例第3條,電子遊戲場業係指設置電子遊戲機供不特定人益智娛樂之營利事業,其參考價值資料包括經濟部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經八九商字第八九○一八五三六號函以及其他條例中的相關案例或裁判書。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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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