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法 第 5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司於重整中進行併購者,其股東無股份收買請求權,不適用第十二條規定。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企業併購法 第5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公司於重整中進行併購者,其股東無股份收買請求權,不適用第十二條規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一鍵將「企業併購法 第5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