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河川管理辦法第一條是根據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二訂定的。水利法是關於水利行政之處理及水利事業之興辦的法律,其中明確規定了管理機關為保護水道,應禁止在行水區內建造、種植、堆置、挖取等足以妨礙水流的行為。根據河川管理辦法第一條,可以看到其立法依據是符合水利法的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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