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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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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 13 條
(盈餘之繳解及虧損之撥補)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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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年終營業決算,其盈餘應繳解國庫,但依本法
第四條
專供示範或經政府指定之特別事業,如有虧損,得報由
主管機關
請政府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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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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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財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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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業務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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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人事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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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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