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料應在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內貯存。
根據裁判書中所述,放射性廢料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放射性廢料應在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內貯存。這表示放射性廢料的貯存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才能進行。該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放射性廢料的安全貯存,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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