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許可證或登記備查之記載事項有變更者,設施經營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我不知道。
許可、許可證或登記備查之記載事項有變更者,設施經營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立法理由許可、許可證或登記備查之記載事項有變更者,設施經營者均負有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之義務。
許可、許可證或登記備查之記載事項有變更者,設施經營者均負有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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