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13 條(修建國道之專設機構)
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報請行政院核准,得專設機構興建並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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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路法第13條規定,中央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得報請行政院核准專設機構興建並管理之。
Q · 高速公路出事到底該找誰處理?
依公路法第13條,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專設機構興建並管理。也就是說國道的興建與管理通常由專責機構負責,國賠、申訴、資訊申請找它比找交通部本部更直接。先確認該機構受理窗口與權責範圍,把文件送對單位,可避免在機關之間被反覆轉文。
白話解讀
你每天開的那條高速公路,背後管理它的,其實不是交通部本部坐辦公室的科員,而是一個專門為國道設立的機構。第13條就是這個機構存在的法律開關: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於規模宏大、工程艱鉅的國道,可以報請行政院核准,專門設一個機構去興建並管理它。為什麼要特別設一個機構?因為國道這種等級的工程,動輒上千億、橫跨十幾年,用一般行政單位的編制根本扛不動。理解這條的實際意義在於:當你對國道有申訴、有國賠、有疑問時,真正對口的往往是這個專設機構,而不是你以為的交通部信箱。找對門,事情才推得動。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13條為授權性組織規範,使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經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專設機構負責興建與管理,是國道層級工程設置專責執行機構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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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路法第13條是什麼?▾
授權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專設機構興建並管理,是國道專責機構的法源。
Q2高速公路出事該找誰?▾
國道的興建管理多由依本條設立的專責機構負責,國賠與申訴找它通常比找交通部本部更直接。
Q3為什麼國道要專設機構?▾
國道工程經費龐大、工期漫長,一般行政編制難以負荷,故以本條授權設立專屬執行團隊。
Q4國道專責機構誰核准設立?▾
須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不是行政機關可隨意增設的單位。
Q5國道國賠要找哪個單位?▾
原則上找負責該國道興建管理的專責機構,依國家賠償法請求。
Q6國道和一般道路管理差在哪?▾
國道因本條授權設專責機構,工程資源與管理規格常與一般道路不在同一層級。
Q7公路法第13條和第11條差在哪?▾
第11條定國道修建工程由中央辦理之原則,第13條進一步授權為重大國道專設執行機構。
Q8公路法第13條是公務員考試考點嗎?▾
屬中央行政機關組織與行政法範圍,公務員考試出題機率中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找交通部本部 | 找國道專責機構 |
|---|---|---|
| 管理對象 | 公路政策與一般行政對口 | 國道實際興建、養護與管理 |
| 法源 | 公路法第3條(中央主管機關) | 公路法第13條(專設機構) |
| 國道國賠對口 | 常須再轉文 | 直接受理較有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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