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49 條(準時運送之義務及例外)
快速跳轉
汽車運輸業對客、貨運輸,應準時安全運送之。但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於公益上有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 49 條要求汽車運輸業準時、安全運送客貨,但急病患者、郵件、易腐貨物及公益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
Q · 搭客運看到別人被優先上車,是走後門嗎?
不是,是公路法 49 條但書給的法定優先順位
依公路法第 49 條,汽車運輸業對客貨運輸原則上應準時、安全運送。但但書明定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公益上有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因此急病乘客先上車、生鮮先送出,不是業者徇私,而是法律明文允許的優先順位;同時前段的準時安全義務也是業者甩不掉的法定責任。
深度解讀
客運站大排長龍,憑什麼有人能名正言順走在你前面先上車、先發貨?這條就是那道後門的法律依據。它先立下汽車運輸業的基本義務:對客貨運輸「應準時、安全運送」。準時和安全不是業者佛心,是法定責任。但接著開了一道但書:遇到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在公益上有正當理由的情形,業者「得優先運送」。也就是說,運輸的順序不是死板的先來後到,法律允許在這幾種情形下插隊。對你而言,這條一面保障你搭車寄貨能準時安全,一面解釋了為什麼有時候你會看到別人被優先處理,那不是走後門,是法律明文給的優先權。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3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公路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