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 10 條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其屬市區道路部分應會同內政部辦理。
回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其屬市區道路部分應會同內政部辦理。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