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 10-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公路之挖掘及修復方式,公路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所定方式一辦理,並於事先公告周知。
- 公路主管機關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應於受理前條申請案許可時,同時敘明其依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規定所採取之修復方式。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0-3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