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18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Q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8條還有效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8條已刪除,原規範位於第五章慢車管理章節。隨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規範整併重編,原內容已併入鄰近條文。查閱舊判決或文獻引用本條時,應改以現行對應條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本條已刪除,現行法律不再適用。原條文位於慢車管理章節,隨著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規範陸續整併與重編,相關內容已併入鄰近條文。引用舊文獻時請以現行條文為準。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8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第五章慢車管理範疇,現行法規體系不再單獨適用,相關規範已整併至鄰近條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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