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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汽車駕駛人分類如下: 一、職業駕駛人:指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 二、普通駕駛人:指以駕駛自用車而駕駛汽車為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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