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59 條(學習駕駛證之有效期間)
快速跳轉
學習駕駛證之學習駕車有效期間,自領證之日起以一年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59 條規定,學習駕駛證自領證日起有效期間一年,逾期未完成考照即失效,須重新體檢、測驗並繳費申請。
Q · 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多久?過期會怎樣?
自領證日起一年,逾期失效須重新申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59 條,學習駕駛證的學習駕車有效期間自領證之日起以一年為限。一年內必須完成考照程序、通過路考取得正式駕駛執照;若屆滿仍未考過,學習駕駛證自動失效,必須重新申請,包含重新體格檢查、重新體能測驗及繳費。逾期仍持失效學習駕駛證上路練車,等同無照駕駛。
深度解讀
你領到學習駕駛證的那一刻,一個看不見的倒數計時器開始跑。這條短,但容易踩坑:學習駕駛證從你領到那天起算,只有一年的有效期。一年內你必須考完路考拿到正式駕照,否則這張學習駕駛證自動失效。失效會發生什麼?你要重新申請:重新體格檢查、重新體能測驗、重新繳費。對工作忙、時間零碎的考生來說,這條時間規定比很多人想的緊。駕訓班通常會給你壓力在 3 至 6 個月內完成考照,背後原因之一就是怕你超過一年讓學習駕駛證失效。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2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