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5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減速標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視需要設於第六十條停車檢查標誌或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起點附近。本標線為白色,厚度以不超過零點六公分為原則,寬度為十公分,間隔為二十公分,以六條為一組。視需要每隔三十至五十公尺設一組,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
- 本標線得配合設置第三十七條路面顛簸標誌。
-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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