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需用機關對於徵用之各型車輛、工程重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負責指揮、調度、補給、使用補償、損害賠償及醫療撫卹之責。
從提供法規中並未找到車輛動員辦法第 23 條相關的內容。因此,無法就該條進行釋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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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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