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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法 第 27-1 條

法規代碼
K0040033
本條最後修正
狀態
現行
種類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引用格式
停車場法第27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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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
  2. 2.前項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設置比例、充電設施設置標準、推動輔導、補助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深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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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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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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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停車場法第 27-1 條規定:「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前項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設置比例、充電設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停車場法第 27-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停車場法第 27-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