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第 27 條(路外公共停車場應具備之標示設施)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停車場經營業應依規定於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標誌、號誌、劃設車輛停放線及指向線,並應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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