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用戶繳付裝接各費後,如因故申請註銷租用,用戶己繳之裝接各費,概不退還。用戶如說明理由延後租用,可自繳費之日起保留一個月,逾限仍不租用時,即予註銷供租,己繳裝接各費仍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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