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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海商法 第 106 條

前條規定,於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間之分配報酬之比例,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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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 106 條規定,救助報酬在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相互間的分配比例,準用第 105 條,協議不成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

Q · 救助報酬都是船東拿走嗎?船員或合作救援者可以分嗎?

依海商法第 106 條,救助報酬在施救人與船舶間(例如船員與船東之間),以及施救人相互間(例如多家合作救援公司之間)的分配比例,準用第 105 條規定。也就是說,分配先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本條確立報酬是給「貢獻者」的,不是只給最先簽約的船東獨得。

白話解讀

海難救援很少是一個船員獨力完成的事。船長指揮、輪機長搶修、水手跳海、駕駛搶風雨中保持航向,最後拿到的報酬要怎麼分?或是兩家救援公司同時抵達現場合作救援,報酬池在他們之間怎麼切?這條給的答案很簡單:跟前條(第105條)走同樣的路,協議、仲裁、訴訟。這條只有一句話,但它解決了一個實務上經常被忽略的問題:報酬是給「貢獻者」的,不是只給最先簽約的船東或船公司。施救人和船舶之間(船員 vs 船東)、施救人之間(多家救援公司之間),都受本條保護。如果船員的份額被船東獨吞,可以依本條尋求救濟;如果合作救援的同伴想多拿,也可以依本條決出比例。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 106 條為救助報酬的分配程序準用規定,明定報酬在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相互間的分配比例,準用第 105 條(協議、仲裁、法院裁判)的爭議解決機制,確立貢獻者皆有分配請求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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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海商法第106條是什麼?

規定救助報酬在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相互間的分配比例,準用第105條的協議、仲裁、訴訟程序。

Q2救助報酬都是船東拿走嗎?

不是。本條明確區分施救人與船舶的關係,船員作為實際施救人有分配請求權,船東充其量是代收。

Q3多艘船合作救援報酬怎麼分?

沒有固定比例,依各船貢獻、風險承擔、技術專業綜合判斷,協議不成走仲裁或法院。

Q4船員主張救助報酬份額有時效嗎?

分配請求準用救助報酬規定,依第103條第4項適用2年消滅時效,自救助完成日起算。

Q5救助報酬分配協議不成怎麼辦?

準用第105條,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二者擇一。

Q6本條和第105條差在哪?

第105條處理「救助方對被救助方」請求報酬的程序,第106條把同一程序準用到「報酬如何在施救方內部分配」。

Q7合作救援前要簽什麼避免爭議?

事前簽訂載明貢獻比例與風險承擔比例的合作救援協議,可省去事後高昂仲裁成本。

Q8船員怎麼啟動分配請求?

在船東剛收到報酬款項時立即發出書面分配請求,啟動本條準用的協議程序,避免款項混入營業帳難以分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eaturelimitation
協議成本最低、最快需各方合意,強勢方可能拖延或獨吞
仲裁保密、由海事專家裁斷、較訴訟快需各方同意仲裁、仲裁費用較高
法院裁判強制力最強、可聲請假扣押防脫產耗時、需繳裁判費、程序公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商法 海難救助の規定(救助料の分配)
🇰🇷 韓國상법 해난구조 규정(구조료의 분배)
🇨🇳 中國海商法 第183条(救助报酬在各救助方之间的分配)
🇩🇪 德國HGB §§ 574 ff.(Bergung, Verteilung des Bergelohns)
🇫🇷 法國Code des transports(assistance et sauvetage maritime)
🇺🇸 美國1989 Salvage Convention + General Maritime Law(apportionment of salvage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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