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規是說,如果有多個人共同擁有一艘船,當船舶產生債務時,每個共有人都要按照自己所擁有的比例分擔責任。如果其中一個共有人不同意管理行為,導致產生債務,那麼他可以放棄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讓其他共有人來分擔。
舉個例子,假設 A、B、C 三個人共同擁有一艘船,當船舶產生了一筆債務,需要支付 3000 元。如果他們三個人所擁有的比例分別是 40%、30%、30%,那麼 A 應該承擔 1200 元、B 和 C 各承擔 900 元。如果 A 不同意管理行為,導致產生債務,那麼他可以放棄自己應該承擔的 1200 元,讓 B 和 C 各自承擔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