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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海商法 第 140 條

運費部分損害之計算,以所損運費與總運費之比例就保險金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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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140條規定,運費部分損害之計算,以所損運費與總運費之比例乘以保險金額定之;保險金額若低於實際運費,理賠將按比例縮水。

Q · 運費部分損失保險怎麼賠?

依海商法第140條,運費部分損害的理賠額以「所損運費與總運費之比例」乘以「保險金額」計算。關鍵在於算式基礎是保險金額而非實際應收運費,因此若投保時保險金額低於實際運費(低額保險),理賠的絕對金額會按比例縮水,差額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超額投保也不會獲得超過實際損失的給付。

白話解讀

運費不是全有全無。一艘船載一百個貨櫃,中途有二十個被海水毀了,剩下八十個安全送達。送達的八十個你照樣收運費,毀掉的二十個運費收不到。第 140 條處理的就是「部分運費損失」的計算:用損失運費占總運費的比例,乘以保險金額,得出理賠額。看起來簡單的比例算式,但藏著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它的算式基礎是「保險金額」,不是「實際應收運費」。這意味著如果你投保時保險金額設定得低於實際運費(低額保險),理賠的絕對金額會縮水。如果你超額投保,也不會拿到超過實際損失的錢(這是保險法第 73 條堵死的)。這條是所有航運財務人員簽保單前都要看清楚的基礎公式。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140條為海上保險中運費部分損害的計算規範,規定運費部分損害之理賠,以所損運費與總運費之比例就保險金額定之,屬於海上保險損害計算上比例分攤原則的具體適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海商法第140條怎麼計算運費損害?

用所損運費除以總運費得出比例,再乘以保險金額。

Q2運費保險低保一半,部分損失能全賠嗎?

不行,算式基礎是保險金額,低保理賠按比例縮水,差額自負。

Q3貨物受損但仍送達,有運費損害嗎?

原則沒有,因運費仍可收取,第140條的「所損運費」不存在。

Q4運費全損會賠多少?

100%比例乘保險金額即全額,但仍受第137條保險價額上限拘束。

Q5第140條與第138、139條差在哪?

138算貨物、139算船舶、140算運費,三者計算基礎不同。

Q6運費損害理賠的時效多久?

自得請求之日起2年(海商法第151條、保險法第65條)。

Q7不同貨物運費不同要分開算嗎?

要,按各貨物對應運費分別計算所損運費。

Q8超額投保運費能拿超過損失的錢嗎?

不能,保險法第73條損害填補原則上限為實際損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條文損害標的計算基礎
第138條貨物完好狀態應有價值與受損狀態價值之比較
第139條船舶合理修復費用,每次事故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140條運費所損運費與總運費之比例就保險金額定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美國海上保險運費部分損害比例計算源於英美海事慣例(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 §70),美國海上保險亦循此比例填補原則,無單一成文條號。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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