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海商法146

快速跳轉
  1. 1.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但保險單上僅有其中一種標的物發生委付原因時,得就該一種標的物為委付請求其保險金額。
  2. 2.委付不得附有條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146條規定委付須就保險標的物全部為之,且不得附條件,唯多種標的保單得就單一種類委付。

Q · 委付可以只放棄一部分、或附加條件嗎?

不行。委付須就標的物全部為之,且不得附條件

依海商法第146條,委付原則上必須就保險標的物的全部為之,不能挑壞的部分委付、留好的自己處理;唯一例外是同一張保單同時承保多種標的物(如船舶與貨物),而委付原因只發生在其中一種時,得就該種單獨委付。第二項另規定委付不得附有條件,例如「如果貨真的回不來才委付」這種保留語句會使委付效力產生爭議,因委付一經成立即不可撤回,必須是純粹、確定的單方意思表示。

白話解讀

委付這個工具有一個鐵律:要嘛全放,要嘛不放。第一項本文就是這個「全有或全無」原則:被保險人如果要委付,必須對保險標的物的「全部」一起委付,不能說我這批貨裡只委付一半。為什麼?因為委付的本質是把標的物所有權整包讓給保險人換取全額理賠,如果允許部分委付,等於被保險人留下好的、把爛的丟給保險人,會嚴重破壞保險的對價平衡。但但書開了一道門:如果一張保單同時承保了好幾種標的物(例如同時保了船和船上的貨),而委付原因只發生在其中一種,被保險人可以對那一種單獨委付,請求對應的保險金額。第二項則是另一條鐵律:委付不得附條件。你不能寫「如果貨真的回不來,我就委付」這種句子,必須是純粹、確定的單方意思表示。理由是委付一旦成立就不可撤回,必須有明確的時點和效力。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146條為海上保險委付的範圍與要件規範,確立兩項原則:其一,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全部委付原則),但保單承保多種標的物而委付原因僅發生於其中一種時,得單獨委付該種;其二,委付不得附有條件,必須為確定且不可撤回的單方意思表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的貨物分散在三個船艙,只有兩個船艙的貨壞了,能不能只委付那兩個船艙的貨?

不行。海商法第146條第1項本文要求委付須就保險標的物的全部為之,同一張保單下的同一批貨必須整批委付或整批不委付。但書是針對保單包含船與貨等不同種類標的物的情況,不是讓你拆分同一批貨。內行人提示:這是當初為防止逆選擇所設計,避免被保險人挑壞的丟給保險人留好的。

Q2如果我已經發出委付通知,後來想撤回換個方式處理可以嗎?

原則上不行。委付通知一經保險人明示承諾,依海商法第148條雙方均不得撤銷。第146條第2項要求委付不得附條件,正是因為委付效力一旦觸發即不可逆。內行人提示:專業律師發委付通知前會反覆評估原因是否確實成立、保險金額是否真的高於殘值、後續變化的可能性,因為發出後就沒有後悔藥。

Q3船和貨都保了,只有貨壞,要把船也一起放棄嗎?

不用。依海商法第146條第1項但書,保單同時承保多種標的物而委付原因僅發生於貨物時,被保險人可以單獨對貨物委付、請求貨物部分的保險金額,船舶部分不受影響。內行人提示:綜合保單(船+貨+運費同一張)出事時,先釐清委付原因落在哪一種標的,才能正確主張單獨委付。

Q4海商法第146條在規定什麼?

規定委付的範圍與形式:原則須就標的物全部委付,且委付不得附條件,是海上保險委付的核心要件。

Q5什麼是全部委付原則?

委付須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不能拆分部分委付,以維持保險對價平衡、防止逆選擇。

Q6「委付不得附有條件」是什麼意思?

委付須為確定、即時生效、不可撤回的單方意思表示,不得加『如果……才委付』這類停止條件或保留。

Q7第146條但書的例外是什麼?

保單同時承保多種標的物,而委付原因僅發生於其中一種時,得就該種單獨委付,請求對應保險金額。

Q8委付通知書怎麼寫才有效?

確認標的範圍與委付原因 → 寫成確定無條件的單方意思表示,避免『視情況』『保留權利』『如果』等字眼 → 2個月內送達保險人。

Q9船貨同一保單只有貨壞,怎麼委付?

依第146條但書,只就貨物單獨委付、請求貨物部分保險金,船舶不必一起放棄。

Q10委付要在多久內提出?

依海商法第152條,自得為委付之日起2個月內行使,逾期權利消滅。

Q11怎麼判斷該不該委付?

確認委付原因確實成立、保險金額高於標的殘值、後續事實變化不大,三者俱足再發出,因發出後不可撤回。

Q12全部委付 vs 但書單獨委付差在哪?

前者就單一批標的須整批委付,後者限於多種標的保單、原因僅發生一種時就該種委付,兩者適用前提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可否委付依據說明
單一標的全部委付第146條第1項本文須就標的物全部為之
多種標的、僅一種發生原因可單獨委付該種第146條第1項但書請求該種對應保險金額
同一批標的物拆分部分委付不可第146條第1項本文防止逆選擇,避免留好丟壞
附條件之委付(如「若貨未到才委付」)不可第146條第2項委付不得附條件,否則效力生爭議

可否委付

單一標的全部委付
多種標的、僅一種發生原因
可單獨委付該種
同一批標的物拆分部分委付
不可
附條件之委付(如「若貨未到才委付」)
不可

依據

單一標的全部委付
第146條第1項本文
多種標的、僅一種發生原因
第146條第1項但書
同一批標的物拆分部分委付
第146條第1項本文
附條件之委付(如「若貨未到才委付」)
第146條第2項

說明

單一標的全部委付
須就標的物全部為之
多種標的、僅一種發生原因
請求該種對應保險金額
同一批標的物拆分部分委付
防止逆選擇,避免留好丟壞
附條件之委付(如「若貨未到才委付」)
委付不得附條件,否則效力生爭議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日本商法 海上保険における委付(保険委付)
韓國대한민국 상법상 보험위부(保險委付)
中國中國《海商法》海上保險合同章之委付(保險標的推定全損後移轉予保險人)
德國德國海上保險之委付(Abandon),現多依 ADS(Allgemeine Deutsche Seeversicherungsbedingungen)約款處理
法國法國 Code des assurances 海上保險之 délaissement(委付)
美國美國海事法之 abandonment(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推定全損後委付)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3

(0181224 制定)

保險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訂約之年月日。   二、當事人之姓名及住所。   三、所保危險之性質。   四、保險責任開始之時日,及保險期間。   五、保險金額。   六、保險費。   七、無效及失權之原因。   利害關係人,皆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單之謄本。

(0510713 全文修正)

前條規定,於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間之分配報酬之比例準用之。

(0880622 全文修正)

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但保險單上僅有其中一種標的物發生委付原因時,得就該一種標的物為委付請求其保險金額。   委付不得附有條件。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一百八十七條移列。

  • 標的物名詞
(0181224 制定)

保險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訂約之年月日。   二、當事人之姓名及住所。   三、所保危險之性質。   四、保險責任開始之時日,及保險期間。   五、保險金額。   六、保險費。   七、無效及失權之原因。   利害關係人,皆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單之謄本。

(0510713 全文修正)

前條規定,於施救人與船舶間及施救人間之分配報酬之比例準用之。

(0880622 全文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一百八十七條移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商法第 146 條規定:「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但保險單上僅有其中一種標的物發生委付原因時,得就該一種標的物為委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海商法第 14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海商法第 14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