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海商法 第 39 條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海商法第 39 條規定,以船舶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的傭船契約必須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在舉證上幾乎等同無效。

Q · 口頭約定包船有效嗎?

依海商法第 39 條,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應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雖非當然無效(通說認書面屬證據要件性質),但缺乏書面時主張契約成立的舉證責任幾乎無法履行,實質結果等同無效。依電子簽章法第 4 條,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事後查驗的 email、電子合約亦屬書面。

白話解讀

你在 LINE 上跟船東說「那艘船借我跑三個月,運費照市價」,對方回「OK」。這算不算簽了傭船契約?本條給出明確答案:傭船契約必須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於沒有。但「書面」不只是紙本合約,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email、電子合約、雙方確認的訊息(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事後查驗)都算書面。所以關鍵不是媒介是紙還是螢幕,而是有沒有可以日後檢視的完整書面紀錄。為什麼傭船要書面?因為傭船契約動輒幾千萬幾億,涉及船期、航程、運費結構、風險分配,口頭一句話根本不可能涵蓋這些細節。沒書面就等於把所有風險留給未來的解讀爭議,而海運爭議打起來可能跨三個國家的法院。

法律定性

傭船契約之書面要式,指以船舶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依法須以書面作成始具完整證據效力之規範。其立法目的在於使動輒涉及鉅額運費、船期、航程與風險分配之海運交易內容固化,避免日後爭議流於各說各話。書面形式不以紙本為限,符合電子簽章法要件之電子文件亦屬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們只用 email 確認傭船條件,沒簽紙本合約,有效嗎?

有效。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email 內容如果能完整呈現、可事後查驗,且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就符合書面要件。重要的是 email 要保留完整往返紀錄,包括『確認』『同意』的明確字樣。

Q2口頭約定包船後對方反悔,我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直接主張傭船契約成立幾乎不可能。但若已支付訂金或對方已開始準備船期,可主張契約事實上成立或信賴利益損害賠償,惟舉證難度高、賠償金額通常遠低於預期運費收益。

Q3海商法第 39 條是什麼?

規定傭船契約(以船舶全部或一部供運送)必須以書面為之的要式條文,是海上運送契約的成立門檻。

Q4什麼是傭船契約?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又稱包船契約,相對於件貨運送契約。

Q5書面要式是什麼意思?

法律要求特定契約須以書面作成的形式規範。本條通說認屬證據要件,缺書面舉證幾乎無法履行。

Q6電子書面是什麼?

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事後查驗的電子文件,與紙本書面具同等法律效力。

Q7傭船契約怎麼簽才有效?

初步接洽就用 email 書面化 → 確認對方身分權限 → 依第40條載明法定事項 → 當場以電子簽章或紙本完成簽署。

Q8口頭包船對方反悔怎麼辦?

整理所有 email、LINE 往來;符合電子簽章法要件者主張書面成立;否則改走信賴利益賠償,舉證難度高。

Q9怎麼證明 email 構成書面契約?

保留完整往返紀錄,特別是含明確『同意』『確認』字樣的回信,並能完整呈現、事後查驗。

Q10傭船契約糾紛打官司要多久時效?

運送契約請求權時效依民法第623條為 1 年;契約成立與否之爭議雖無時效限制,但越晚主張證據越薄弱。

Q11傭船契約 vs 件貨運送契約差在哪?

傭船是包整船或一部(海商法39條須書面),件貨是按件託運(38條第1款),要式與舉證要求不同。

Q12紙本書面 vs email 電子書面哪個有效?

兩者同等有效。電子書面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但需證明往返完整與同意字樣明確,舉證風險略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paperelectronic
形式紙本合約簽名用印email/電子合約/電子簽章
法源海商法第 39 條海商法第 39 條 + 電子簽章法第 4 條
成立關鍵雙方簽名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事後查驗、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表示
舉證風險中(須證明往返完整與同意字樣明確)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商法 第3編海商 航海傭船契約關連規定(2018 年商法改正後 第748條以下),規範航海傭船與書面交付
🇰🇷 韓國韓國商法 第5編海商 航海傭船契約關連規定(제827조 이하)
🇨🇳 中國中國海商法 第六章 航次租船合同(第94條以下);惟海商法第43條原則上不以書面為合同成立要件,與台灣要式設計不同
🇩🇪 德國德國商法典 HGB 海商編 Reisefrachtvertrag(§§ 527 ff. HGB);當事人得請求作成傭船證書 Chartepartie
🇫🇷 法國法國運輸法典 Code des transports 海上傭船契約 — affrètement constaté par écrit(charte-partie,採書面要式)
🇺🇸 美國美國海事法(admiralty)下 charter party 屬普通法契約,無單一成文書面要式規定,口頭傭船亦可成立,惟實務以書面 charter party 為常規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